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依法行政 維護榮民合理權益
專欄:社論         放大字型圖示 放小字型圖示 列印圖示


新的行政團隊於五月二十日上任,續任現職的輔導會曾金陵主任委員,除感謝同仁兩年多的配合與協助,使各項施政均能順利推展外,並對未來揭櫫五大工作方針,強調持續服務照顧榮民榮眷的決心:一、堅定維持及爭取榮民合理的權益。二、加強與地方政府資源共享的推展。三、持續深化服務的理念及作為。四、賡續創新務實的推展業務與工作。五、維繫團結和諧「榮民大家庭」的理念。曾主委並期勉同仁持續堅守崗位,認真為榮民服務,一起為輔導會的成長與永續發展而努力。
然而,輔導會身為公務機關,一切事務必須依法行政,舉凡榮民就學、就業、就醫、就養及服務照顧等工作,除訂定相關辦法、作業規定之外,尤其是榮民就養及三節慰問等,和榮民切身權益有關的事項,均設有申請、驗證及審查等機制,俾使各項作業更臻完善。
譬如榮民申辦公費就養的條件為:服現役期間因戰(公)致身心障礙符合就養基準且無固定職業,或年滿六十一足歲、無職業或無固定收入、申請人全家人口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,每人年度所得低於當年就養給付額度(目前為十七萬六、四六〇元);申請人及配偶持有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低於六五〇萬元(以上申辦規定詳見輔導會網站)。
為使榮民就養之各項申辦作業均符合相關規定,輔導會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對於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退除役官兵,應每年定期辦理驗證;另依相關規定,輔導會以就養榮民資料為基準,協調財政部及內政部,調取就養榮民及其全家人口之財產、所得及戶籍等資料進行比對,並依比對結果,辦理資格驗證。經驗證程序後,部分就養榮民或因生活條件改善,其財產、所得增加,不符合公費就養的條件,以致就養資格遭到取消。
對於被取消就養資格者,有些人或許對於相關規定並不清楚,以致心生不滿,怨聲載道,但若從另一角度來看,其生活條件獲致改善,應為好事一樁;尤其值得一提的是,有些就養榮民主動放棄就養資格,將就養名額禮讓給其他更需要的袍澤,其大愛精神令人感動。
至於辦理榮民、榮眷及遺眷急難救助時,急難救助金之核發,其限制包括:同一事故不得重複申請、同一疾病或同一事由三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。另外,辦理清寒榮民、遺眷三節慰問,係考量預算額度及榮民、遺眷家庭經濟狀況,依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災害慰問作業要點規定,三節慰問之榮民區分為:具低(中低)收入戶身分、具身心障礙或罹患經中央健康保險局公告之重大傷病且持有證明、經榮服處訪查列入家境困苦等三類。遺眷區分為:獨居(限未再婚)無子女奉養,其社會保險月投保薪資或實際收入未達當年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者;具低、中低收入戶身分者;具身心障礙或罹患中央健康保險局公告之重大傷病而持有證明,並經榮服處訪查列入家境困苦者;以及經榮服處訪查列入家境困苦者等四類。以上各類清寒榮民及遺眷,由各縣市榮服處依相關資料及家庭經濟狀況辦理審查,同一類別中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,依序核發至三節慰問金用罄為止。
近年來榮民善行義舉不勝枚舉,譬如日前華體忠老先生捐款四百二十萬元,希望能照顧更多弱勢榮民榮眷及遺孤,其精神殊值效法。輔導會就像一大家庭,只要是我們家庭的成員,皆希望竭盡所能的予以關懷、濟助,然若因預算有限,而無法領取三節慰問金之榮民、遺眷,亦可主動就近向榮服處申辦急難救助,或由榮服處協調相關社福資源,提供及時救助與照顧。
輔導會無論辦理榮民就養、三節慰問等各項工作,均本著「救急不救窮」,且「用在最需要者」的原則,然而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,輔導會仍將依循相關法令規定,及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,全心全力為維護榮民榮眷的合理權益而戮力不懈。
(點閱次數:2247)